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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7
点击次数:43 来源:扬州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jdq.hflmwl.com/扬州讨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2025年8月,桂某驾驶摩托车与程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程某受伤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桂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,程某将桂某及肇事车辆转让人储某诉至我院,并申请伤情鉴定。
案件受理后,经鉴定,程某构成十级伤残。承办法官未机械推进诉讼程序,而是全面梳理案情。经了解,肇事车辆为报废车辆且未投保交强险,若直接判决,受害人赔偿款难以执行到位,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。为实质性化解纠纷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承办法官立即联合本院专职特邀调解员(退休老法官)启动联动调解。
调解初期,各方分歧突出:程某主张按鉴定标准足额获赔,桂某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表示难以承担全部赔偿,储某以非实际驾驶人为由拒绝担责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为打破僵局,承办法官与退休老法官主动上门调解。退休老法官凭借丰富审判经验,耐心安抚各方情绪、疏导对立心态;承办法官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向储某释明转让报废机动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,同时引导各方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。
经多方反复沟通协调,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:共计赔偿程某各项损失9万余元,扣除前期已垫付的1万余元,剩余8万元按期履行。4月16日,各方签订调解协议,赔偿款当场全额交付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