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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8-10
点击次数:9 来源:扬州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jdq.hflmwl.com/扬州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,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争议较大。
该案中,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一家饭店,女方则从事其他工作,但时常到饭店协助经营。男子因饭店周转所需,向亲友借款40余万元,借款到期后未能清偿。债权人遂将二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海拉尔区人民法院,主张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要求双方共同偿还。女方则辩称对借款事宜并不知情,主张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,且发生纠纷时二人已离婚,不应承担还款责任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,案涉借款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虽女方未在借条上签字、声称对借款不知情,但暂无充分证据佐证其主张,且资金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。若简单机械裁判,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,还可能损害各方当事人权益。为此,法官采取“背对背”沟通与“面对面”调解相结合的方式,一方面向债权人释法明理,引导其依法理性主张债权,杜绝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诉求;另一方面向原夫妻双方讲解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,劝导各方换位思考、妥善处置债务争议。
经过多轮细致沟通与悉心疏导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:女方自愿从个人账户划转20余万元用于偿还部分借款,剩余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,债权人不再向女方主张权利。至此,该起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